佛門諺語: 10. 十畫

 

〔10.02〕

冤有頭,債有主

【觀世心編著】

  報仇討債要找準對象,不牽累他人。比喻處理事情須找主要負責的人。元•施惠《幽閨記•第七出》:「呀,後面軍馬越趕得緊急了。休趕,休趕,俺和你魚水無交。冤有頭,債有主。教你一個來時一個死,兩個來時兩個亡。」參閱《全元曲》。

  意指找準目標,應機說法。出自宋•雙峰宗達禪師(青原下十三世)。眾集定,師喝一喝曰︰「冤有頭,債有主。」參閱《卍續藏•1565•80冊;五燈會元•卷十六》。

  宋•劍門安分庵主(?~1131~?年,南嶽下十七世):「上至諸佛,下及眾生,性命總在山僧手裡,檢點將來,有沒量罪過,還有檢點得出者麼?」卓拄杖一下曰:「冤有頭,債有主。」遂左右顧視曰:「自出洞來無敵手,得饒人處且饒人。」參閱《卍續藏•1565•80冊;五燈會元•卷二十》。亦作「冤各有頭,債各有主」。

翁定台攝影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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