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門諺語: 4. 四畫

 

〔4.07〕

不將佛法當人情

【觀世心編著】

  比喻公事公辦,絕不徇私。修行縱遇障礙,切勿隨順塵緣,終不做違背佛法的事。唐•龍牙居遁禪師指出︰「人情濃厚道情微,道用人情世豈知?空有人情無道用,人情能得幾多時?」出自宋•徑山宗杲禪師(1089~1163年)︰「寧以此身代大地眾生受地獄苦,終不將佛法當人情。」參閱《卍續藏•1419•71冊;元叟端禪師語錄•卷一》。

  亦作「不以佛法作人情」。清末民初•慈舟法師(1877~1957年)︰「佛法不是送人情的,不同世間法,可以作人情送。古人云:『寧肯己身墮地獄,不以佛法作人情。』如何是將佛法作人情呢?假如有人障礙我,不願意我修行,我聽從他,就是以佛法做人情。這個人情一送我就要墮苦,是不可送的。」參閱《慈舟法師開示錄》。亦作「不將佛法作人情」、「不以佛法當人情」、「莫將佛法作人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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