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門成語: 13. 十三畫

 

〔13.14〕

獅子搏兔

【觀世心編著】

 

   獅子與象搏鬥時,竭盡其力;於捕捉兔子時,也全力以赴,不敢掉以輕心。意指於一切法,心心平等。比喻做小事情也拿出全部精力認真對待。「獅」在佛典中常作「師」字。源於北涼•曇無讖(385~433年)譯《龍藏•0109•29冊;大般涅槃經•卷三十三》:「善男子,如大師子殺香象時,皆盡其力。殺兔亦爾,不生輕想。諸佛如來亦復如是,為諸菩薩及一闡提,演說法時,功用無二。」

   宋•淨因繼成禪師(?~1143年):「全軍制勝,草偃風行。南院如獅子搏兔,亦全其力。」參閱《卍續藏•1297•66冊;宗鑑法林•卷二十七》。

   亦作「獅子捉兔」。唐•雲居道膺禪師(?~902年)因僧問:「師子捉兔捉象,亦全其力,未審全什麼力?」師曰:「不欺之力。」參閱《大正藏•1997•47冊;圓悟佛果禪師語錄•卷九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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